计算机组装实训室

发布时间/2019-10-12 发布人/张芊作者/ 来源/信息技术学院 693

简介

  本实训室始建于2015年,是上海仁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建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的定点培训基地。实训室开设《计算机组装与维护》、《企业证书认证》和选修课等多门课程,同时可以支持学生创新实践、学科竞赛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训室可同时接纳学生52人,年承担试验人数可达2000人。主要仪器设备有:电子白板、实物投影仪、多功能焊台、烟雾净化系统等。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训室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达成“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用于创造文明整洁的教学环境,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具体如下:

1.禁止携带食物、饮料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保持实训室的清洁卫生。

2.学生进入实训室上课,按照实验指导教师安排入座、保持安静,不得擅自摆弄机器及实训室设备。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3.设备发生故障或者损坏情况时,要及时告知实验指导教师进行报备。在实验或实验过程中,严禁挪用、破坏各种设备设施。

4.保持实训室环境清洁整洁,不得在实训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尤其是不得使用尖锐工具(如镊子等)进行打闹。

5.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前要在实验指导教师讲解后方可使用,若有疑问,应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提出、避免误操作。

6.养成安全操作习惯,未经实验指导教师同意,不得任意接通电源,接拆装设备时,均需先切断电源,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7.实验完毕,学生须做好实验设备和桌椅的复位工作,待实训指导教师检查记录后,方可离开实训教室。同时,安排当天值日生做好实训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8.学生在实训室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否则,实训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参加实训。


安全制度

1.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2.实训教师负责实训室设备及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等事件。

3.实训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训室和实训设备安全的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训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给予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应立即逐出实训室。

4.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6.实训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7.下班前,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训室的门。

8.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地对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实验守则 

  实训室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综合职业技能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读必须认真,严格遵守实训规程。

1.上课前要认真做好预习,熟悉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明确实训目的、要求和操作步骤。

2.实训中,应自觉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许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

3.要自始至终严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烫伤、触电事故发生,如发现有任何异常,要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及时处理。

4.实训完毕,学生应主动请指导老师检查实训结果和所用的设备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工作,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仪器设备操作指南

1.本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训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训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相关行为。

3.实训室内所有设备设施均为教学或服务使用,在工作和学习期间必须爱护设备,若发生故障或损坏情况时需要及时告知现场实训指导教师进行报备。在学习或实训过程中,严禁偷盗、挪用、破坏各种设备设施。

4.在学习或实训过程中不得做与之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实训室设备在室内进行游戏或者看电影等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5.在操作烙铁、风枪等高温设备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以免发生高温灼伤。除烙铁之外设备使用完毕后请立即关闭,烙铁需将温度旋钮调整至最低。严禁身体接触焊接工具发热部分,如烙铁头、风枪风嘴、BGA加热器等部位。

6.节约耗材,焊锡丝使用30~40mm时方可视为焊锡头进行处理,烙铁实训使用完毕后烙铁头需进行上锡处理,以避免烙铁头氧化。

7.学习或实训完毕后应将机器设备、耗材等整理归位,待实训指导教师检查记录后,方可离开实训教室。

8.学员在学习或实训过程中必须服从实训指导教师的安排,否则实训指导教师有权酌情进行停止实训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