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及论文收集工作,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特公布以下规定:
一、在进行论文版面费报销时,需先去学院科研秘书处提交版面费发票复印件一份、论文录用函复印件一份,以及论文出版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将在学年论文统计时提交学校科研处,两份学院留档)或论文投稿件一式一份留档,科研秘书需在报销单上签字,再由学院院长签字确认。
二、在进行学年论文统计及奖励申报时,需在科研秘书处提供:
1、学年发表的所有论文出版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交学校科研处,两份学院留档),在版面费报销时,如已经提交过论文出版复印件,申报时无需重复提交。
2、符合奖励要求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原件待学校查验后归还。EI论文需提供EI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提交学校科研处,复印件留学院留档),方准予申报奖励。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执行。
信息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5日